首页  岗位职责

岗位职责

泰州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工作守则

一、认真、自觉执行实验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,确保教学科研实验的正常进行。

二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,努力掌握实验项目的原理和实验技术,掌握实验仪器的性能、使用方法及操作步骤,能够排除实验中所出现的一般故障。

三、负责制定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详细操作流程,并张贴于实验室的明显位置,便于操作者使用。

四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、维护工作,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工作状况,发现仪器设备运行发生较严重故障时应马上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、维修。

五、实验前按照实验要求准备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各种消耗材料,认真检查实验所用仪器是否完好,确保仪器能够正常工作。

六、实验中积极协助实验教师辅导学生实验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反馈给实验教师。

七、实验后应整理好设备,关闭仪器,关好门窗、水、电。

八、做好实验室工作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存档、上报等工作。

九、负责实验室的安全、环境卫生工作。

十、积极参加实验教学改革和研究,加强技能与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实验技术与实验管理水平

十一、尽快掌握实验室新购进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,并根据需要开展实验仪器和装置的研制工作,不断改善实验教学条件。



20134


学校地址: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邮政编码:225300
Copyright © 2003-2022 泰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/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版权所有
苏ICP备05003819号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