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州学院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
发布时间:2019-06-05
一、实验员(技术员)
了解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,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,完成科学研究实验,教学实验的准备和辅助工作,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方法和步骤,承担本实验室的部分仪器设备的保管、管理工作或其他具体工作。
二、助理实验师(技师、助理工程师)
基本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,较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各种仪器设备,能对一般仪器的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,承担比较复杂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,负责承担并较好地完成教学、科研等实验任务,写出实验报告,承担实验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他具体工作。
三、实验师(主管技师、工程师)
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,独立地创造或改善某些实验技术条件,根据学术负责人设想和要求,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部件,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,负责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调试,维护、检修和故障的排除,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,指导和培养初级技术人员工作,参加实验教学和科研等有关活动。
四、高级实验师(副主任技师、高级工程师)
熟悉本学科领域内外实验技术动态,组织和领导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,写出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或论文,解决实验技术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,培养中、初级实验技术人员。承担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。2014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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